春暖花開,即將進入裝修旺季。如今,人們對房子的裝修美觀程度有更高的要求,然而,市場上的裝修公司、建筑服務參差不齊,近年來涉及裝修糾紛的案件數量呈明顯上升趨勢。
有異議及時溝通
消極怠訴不利后果自負
案例回放
王某與劉某經熟人介紹后,口頭協商由王某包工包料裝修一套房屋,劉某按照工程進度給付相應的工程款。同時,雙方還約定了裝修報價單,劉某簽字并載明:“同意以上報價,以實際工作量為標準。”待王某備料開始裝修后,劉某并未及時付款,至裝修結束時共欠8.7萬元。王某遂起訴劉某,法院對劉某依法傳喚,但他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意見,法院視其放棄訴訟權利,最終判令劉某給付王某裝修工程款。
法律提示
根據我國合同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依據上述規定,合同雙方互負權利義務,一方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后,另一方應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不支付的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積極應訴是守法的內涵之一,消極怠訴的行為不但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反而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劉某的消極怠訴行為最終導致其承擔了不利的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裝修過程中,如果當事雙方發生糾紛應先協商。協商不成,選擇訴訟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就要積極應訴,否則最終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回放
李某與韓某簽訂裝修合同,約定韓某負責裝修,工期為30天,合同價款2萬元。隨后,李某向韓某轉賬支付了1.5萬元,韓某收款后遲遲未進行施工。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韓某返還李某錢款,雙方解除合同。
法律提示
合同法中規定,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上述規定,負有履行義務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就可以以此為由,主張解除合同。
作為合同的親歷者,需要用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主張。本案中,李、韓二人簽訂的裝修合同合法有效,韓某逾期且未動工裝修,已經構成違約。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裝修合同、家裝工程保修單、銀行轉賬憑證以及施工許可證等,來證明其訴訟主張,最終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提醒,在裝修過程中,當事人要有“證據意識”,隨時保留相關憑證。一旦發生糾紛,要用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合同履行遇糾紛
訴訟維權先要明確法律關系
案例回放
李某為張女士裝修房屋,雙方口頭約定,由張女士出料,并按工程進度給付工程款,李某負責木工活的施工。協議達成后,張女士先期支付李某工程款600元,尚欠1500元。后來李某未能全部完成工程,雙方發生矛盾。李某認為,張女士拖欠工程款,于是以裝修合同糾紛為由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法律提示
根據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條件的規定,起訴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依據該規定,起訴事由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本案中,張女士為自家房屋裝修,并雇傭李某做木工活。根據已有證據無法證明二者存在裝修合同關系,雙方之間應為勞務雇傭合同法律關系。現李某以裝修合同糾紛起訴,屬法律關系錯誤。因此,法院駁回李某的起訴。
在裝修的過程中,難免發生糾紛,如果當事人選擇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那么就需要明確合同的性質。如本案中,需要明確該合同性質是裝飾裝修合同還是勞務雇傭合同關系,明確法律關系、正確行使訴訟權利,以便法院支持訴訟請求,方便維權。
(作者單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