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的成品住宅可先扣除20%裝修費后,再確認是否應該繳納房產稅。記者昨日從市地稅局了解到,重慶市市將個人住房房產稅成品住宅裝修費扣除額從以前的15~20%,全部統一為20%。
按照《重慶市地稅局辦公室關于個人住房房產稅成品住宅裝修費扣除的通知》,對于新購商品房屬于成品住宅的,按建筑面積的成交單價統一扣除20%的裝修費后,再確認是否屬于應稅住房,屬于條件的就按扣除后的價格進行計稅依據征收,通知規定,2014年1月1日新購房子都可以按此規定執行。
事實上,2011年由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個人住房房產稅征管問題的通知》(渝財稅〔2011〕109號),就針對成品住宅的裝修費扣除做出過規定。文件中稱:應稅住房中,新建商品住房屬于成品住宅的,在不變更計稅交易價和適用稅率的情況下,可按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分檔扣除裝修費后計稅。具體為: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按15%的比例扣除裝修費后計稅,3倍(含)以上的,按20%的比例扣除裝修費后計稅。
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按照最新規定,個人住房房產稅成品住宅裝修費扣除額從以前的15~20%全部統一為20%,扣除的金額擴大,意味著成品住宅的所有者在繳納房產稅時可少繳甚至免繳。
“所謂成品住宅,就是市面上所說的精裝房,這樣的住房僅是所有房源中的很小一部分。”市地稅局財產稅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裝修費扣除額進行上調,符合國家鼓勵精裝房建設的產業政策。不過,該人士表示,由于成品住宅僅是市場中的很小一部分,所以該政策的出臺,難以造成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