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家裝 工程監理中心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委托乙方監理甲方與 公司簽約的施工工程。
2、乙方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對甲方的工程進行全程監理;
3、乙方對甲方與 公司簽訂合同內容的公正性進行審核;預算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4、乙方負責甲方隱蔽工程的驗收,內容為水、電路改造的合理性、合格性以及水、電路的尺寸進行實地丈量
5、乙方負責甲方合同規定使用的材料質量進行驗收,確保材料的合格,杜絕使用劣質、以次充好的材料。
6、乙方負責甲方防水工程的驗收,杜絕滲、漏水現象的發生。
7、乙方負責甲方家私、天花框架的驗收,確保家私、天花框架的質量。
8、乙方負責對甲方工程工藝作法檢查,避免隱患。
9、乙方監督甲方工程的施工進度。
10、乙方審查甲方施工過程中增加項目及費用的合理性。
11、乙方解答甲方施工過程提出的問題,協調甲方與裝飾公司出現的爭議。
12、乙方負責對甲方工程的竣工工程最后驗收。
13、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程監理費,監理費用按甲方工程合同價款的3%--5%收取。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施工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以附加形式增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家裝 工程監理中心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蓋章)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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